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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3-16 点击数: 来源:

各系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限额要求

1.2013年给长征的申报数为7个,2014年以此限额为准。

2.各系部限报1个课题,机关报基础部,一并报科研处。

3.根据1个限额,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全体老师进行申报、遴选、公示。

二、备案方式

1.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下放各系部实施。

2.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3.院领导根据教育厅所给具体名额和学院发展规划再组织各系部上报的限报课题进行申报答辩会;择优遴选、公示,并报教育厅备案。

三、备案材料

1.各系部须交《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和系部确认的文件(盖系部公章)各1份,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送至长征科研处,过期不候。

2.《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kyc@zjczxy.cn。

四、附件请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长征科研处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