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教育局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怎么办理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

  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下面流程办理:接收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需上传相关转学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核办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将同时通知转出学校)。不符合条件、无法接收的,学校做好解释工作。咨询电话:024-78833217

  2.怎么办理“学籍证明”?

  学生提供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在全国学籍网可以查到相关信息的,可以开具学籍证明。咨询电话:024-78833217

  3.怎么补办“毕业证”?

  学生完成学业当年七月份予以发放相应的毕业证,由于毕业证不能补办,只能开具同等学历证明。咨询电话:024-78833217

  4.义务教育阶段(含小学和初中)学生什么情况下可以休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休学条件: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休学程序:1.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向学校申请休学;2.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3.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4.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咨询电话:024-78833217

  5.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6.贷款的额度和用途及贷款期限是什么?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为1000到12000之间的整数;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基本流程及地点是什么?

  办理流程:1.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 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也可在高中进行预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由申请贷款的学生本人签字,填写个人承诺书,不需要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盖章。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级资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签注页及一年收费收据)原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电子化合同)。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3.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在借款合同规定日期内县资助中心未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收到回执信息,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办理地点: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咨询电话024-78833216

  8.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对象范围是什么?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铁岭县的中国公民及驻辽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可在铁岭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在辽宁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365体育投注_365比分网直播¥app官网合作网站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9.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普通话证书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咨询电话024-78833215

  10.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是什么?

  1.报名时间: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2023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上半年网报时间:4月15日至6月15日。下半年网报时间:9月20日至11月30日。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咨询电话024-7883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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