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czj/2023-0630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25
标  题: 铁岭县审计局2022年决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7-25

铁岭县审计局2022年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审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审计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审计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审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依法监督执行。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拟订全县地方性审计政策和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审计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2.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国有企业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其及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审计部门2022年度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铁岭县审计局,事业单位0家。

第二部分 铁岭县审计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审计局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208.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8.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审计部门决算收入208.88万元,比上年增加13.54万元,增长6.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88万元,增加13.54万元,增长0.7%;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208.8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5.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3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审计局决算总支出208.88万元,比上年增加13.54万元,增长6.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86万元,增长8.54%;项目支出增加减少0.32万元,下降0.97%。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 。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审计部门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04万元,项目支出32.84万元。与年初预算146.51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6%,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0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51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2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65万元。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1次、人数5人(食堂就餐)。与当年预算3万元相比增加0.4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增加0.39万元。公务接待增加0.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8.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4万元,比上年增加14.37万元,增长345.4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审计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审计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审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审计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审计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