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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文市发[2012]39号)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文化文化市场运行环境,我局专门开展本次专项检查。
检查的法律依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部52号令,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被检查单位:通过抽查比例要求,随机抽选,最终确定抽查企业为铁岭县绿云(加盟)来来往往网吧。
检查时间:2022年10月7日
检查人员:通过随机抽选,确定检查人员4名,分别为:王冠、孙志涛、刘洋、庞书楠。
检查内容:营业场所内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检查结果:2022年10月07日14时25分至2022年10月07日15时35分,铁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执法人员王冠,孙志涛,刘洋,庞书楠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铁岭县绿云(加盟)来来往往网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铁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