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cnzrmzf/2023-0736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铁岭县蔡牛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19
标  题: 蔡牛镇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蔡政发[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04-19

蔡牛镇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投注_365比分网直播¥app官网合作网站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坚持“政府统筹、校园负责、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依托村屯、中心校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拓展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渠道,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建立城乡一体、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体制,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动态巡查、实时监控、联合执法、跟踪问效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

  在镇“双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委员会,统筹领导网格化管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办公室,统筹协调网格化管理工作。

  主?任:刘丹华

  副主任:张铁英

  成?员:郎士岩?业教助理

  ????黄莉娜?蔡牛中心小学校长

  ????杜?华?大青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支部书记

  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网格区域根据文件精神,建立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员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升旗仪式、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双减”政策;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按照镇“双减”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协助县教育局开展校外培训联合督查执法。

  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同志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制,协同推进。根据工作实际,将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职责。各村支部书记负责本村内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排查工作。两所中心小学配合各村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工作。

  (二)健全队伍,明确责任。根据实际,从各村、中心校选聘1-3名网格化管理员,建立镇政府-村屯-学校三级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体制,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监管。网格化管理员工作职责:1.做好已注销机构原址招生异地培训、非学科类机构实施学科类培训、借校外托管或小饭桌之名开展学科类培训、无证无照机构组织培训、无教师资质人员培训、在地下室单元楼独院甚至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场所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培训、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学校延时服务结束后培训等行为摸底排查;2.对责令整改的机构或个人持续跟踪检查;3.协助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督查执法;4.建立健全校外培训学生工作台账;5.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6.通过班会、家长会、微信工作群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违规行为及典型案例。

  (三)加强宣传,实时监控。各校要通过家长会、微信工作群、晓黑板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双减”政策。要通过班会、升旗仪式等多种途径,严禁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违法违规组织的学科类培训。镇政府、各桩、中心校网格化管理员要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重点做好辖区内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的摸底排查。

  (四)建立台账,月初报送。网格化管理员对巡查情况进行梳理,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各中心校收集汇总辖区学校网格化管理员报送的校外培训机构和学生参培工作台账。各村收集汇总辖区中心校网格化管理员报送的校外培训机构和学生参培工作台账,每月5日前报送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五)联合执法,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片区报送的巡查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并将有关结果报送镇“双减”办。根据实际,上报上级执法部门。

  (六)跟踪巡查,确保实效。上级校外培训联合督查执法工作组联合执法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网格化管理员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责令限期整改的机构或个人进行检查,防止反弹。联合执法后,各类机构或个人继续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按上述工作流程再次逐级上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村、中心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队伍。

  (二)组织培训,及时总结。各村、中心校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员业务培训,指导网格化管理员明确任务、责任和方法。定期总结巡查工作、网格化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三)强化督导,评优评先。将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村委会、中心校教育督导考核。对在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中心校及网格化管理员实行表彰奖励。

  蔡牛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